音频:刘贤斌妻子谈煽动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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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当地维权人士刘贤斌10年有期徒刑。
刘贤斌是《零八宪章》的签署者,也曾参与1989年北京民运和组织“中国民主党”。他此前曾分别因“反革命宣传煽动”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入狱。
起诉书指出,刘贤斌在海外网站发表了一些文章,其内容“诋毁”中共政权。
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星期五(3月25日)接受了BBC中文网记者叶靖斯的电话采访,首先谈到了庭审的过程。
中国四川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当地维权人士刘贤斌10年有期徒刑。
刘贤斌是《零八宪章》的签署者,也曾参与1989年北京民运和组织“中国民主党”。他此前曾分别因“反革命宣传煽动”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入狱。
起诉书指出,刘贤斌在海外网站发表了一些文章,其内容“诋毁”中共政权。
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星期五(3月25日)接受了BBC中文网记者叶靖斯的电话采访,首先谈到了庭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