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看守所一囚犯绝食后死亡

中國警徽(29/7/2009)
圖像加註文字,專家呼籲把看守所從警察機構中分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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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官方英文報紙《中國日報》報道,一名被關押在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內的囚犯在絕食49天後死亡。

報道說,來自安徽潛山縣的30歲男子祁長江因倒賣假發票於7月26日被捕,在海澱區看守所絕食49天後於9月17日死亡。

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上的死因是「心臟突然停止跳動,絕食49天引發死亡」。

此事再次引發對中國警察在拘留所濫權的揣測以及要求改革中國刑法制度的呼聲。

一系列事件

祁長江事件只是最近發生在中國看守所內一系列死亡事件中的最新一起。

今年2月,24歲的李蕎明在雲南省的一個看守所內突然死亡。警方解釋說,李是在和其他囚犯一起玩「藏貓貓」時發生事故死亡的。

今年3月,陝西省一名涉嫌殺人的19歲學生徐梗榮在被關押進看守所的第七天後死亡。屍檢報告顯示,徐身上有多處毆打傷痕。

改革呼籲

海澱警方說,他們不清楚祁長江為什麼絕食。但祁長江的妻子朱祖芬堅持說,她丈夫不會無緣無故絕食,並拒絕其夫是因為絕食而死亡的說法。

據其他中國媒體報道,朱祖芬經過一再請求終於看到她丈夫的屍體。朱祖芬說,她丈夫的雙眼附近和脖子上有一塊塊的青紫色。

中國的法律專家再次呼籲把刑事拘留所和警察機構進行區分。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瑞華指出,拘留所是嫌疑犯接受司法調查時被關押的地方,這個地方不應當屬於負責調查的警方控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