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烈女”跳楼案两人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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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中國的警察涉猥褻少女致其跳樓身亡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鳳凰縣宣判。
有關事件因五名被告人包括一名警察和一名輔警引發輿論大嘩。
湘西中級人民法院星期日(10月31日)在鳳凰做出判決,原鳳凰公安交警大隊警察龔丞和同案被告人林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被告人韓曉東被判處無期徒刑,輔警徐磊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王凱被判刑13年。
另外,五名被告還被要求向自殺的少女邱某的家人賠償35萬元人民幣。
案件
檢控方指稱,五名被告人9月4日在鳳凰一家KTV內向兩名16歲少女邱某和侯某所飲用的啤酒內投放俗稱「K粉」的毒品氯胺酮。
他們隨後將兩名少女帶到當地一家酒店凖備實施輪姦。
但是期間邱姓少女激烈反抗,並衝出房間,從位於酒店九層走廊的窗口跳樓,結果死亡。
有關案件在中國引發民眾廣泛關注。
而在一個多月後,浙江台州的溫嶺又發生民警在派出所內強姦一名涉嫌賣淫的女子的事件。
這兩起連續發生的事件令中國警隊形像嚴重受損,也令民眾對警察的印象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