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前天津高官因贪腐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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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天津濱海新區管委會主任皮黔生因受賄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這一由遼寧省高級法院作出的判決已經是二審判決。

皮黔生被控在1995至2005年期間受賄755萬餘元。

他還被控用公款購買行賄公司股權,給國有資產造成2.2億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