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前天津高官因贪腐被判死缓
Published
原天津濱海新區管委會主任皮黔生因受賄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這一由遼寧省高級法院作出的判決已經是二審判決。
皮黔生被控在1995至2005年期間受賄755萬餘元。
他還被控用公款購買行賄公司股權,給國有資產造成2.2億元損失。
原天津濱海新區管委會主任皮黔生因受賄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這一由遼寧省高級法院作出的判決已經是二審判決。
皮黔生被控在1995至2005年期間受賄755萬餘元。
他還被控用公款購買行賄公司股權,給國有資產造成2.2億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