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東方市副市長邢俊強因受賄被判處10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
邢俊強被認定在2001年至2009年期間受賄142.6萬元人民幣。
他在星期三(3月23日)被判刑。
你的器材不支持播放多媒體材料
更多短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