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強捐有礙法治進程

江蘇紅會的「博愛萬人捐」活動捐款,遭輿論質疑。
圖像加註文字,江蘇紅會的「博愛萬人捐」活動捐款,遭輿論質疑。
    • Author, 花肥
    • Role, 中國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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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江蘇鹽城下轄各縣市區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等為當地紅會的「博愛萬人捐」活動捐款,遭輿論質疑。對此,江蘇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副會長李新平日前回應,這些財政供養人群的收入相對穩定,對他們提這樣的要求,「我覺得一點不過分」。(5月22日,京華時報)

不得不承認,江蘇省紅會副會長的說法大氣磅礡。第一,這是隱然拉攏了普通民眾:你看,我這紅會幹的活就是殺富濟貧之事,你們不用強捐,受益的卻是你們;第二,敢這麼回應公眾,說明紅會並不指望那些普通受財政供養的人心甘情願,而紅會有十足把握讓權力機關為其下文。只要文件一下,黃金萬兩,小小民意反彈何足道?第三,紅會敢這麼說和做,一定是看到了全國各地都是這麼幹的,所謂東風浩蕩,全國風行。事實上,身受財政供養的人一般都有切身經歷,錢被捐時,上面給面子的話就通知一下,要時遇上雷厲風行的領導了,則連招呼都不打的。

然而,紅會所為卻是欠當的。在捐款之事上還不忘鼓動民粹,挑起普通民眾與受財政供養人群的對立,頗有意割裂社會共識、製造階層對立之嫌。所幸的是,今天的民眾有基本的是非判斷。

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紅會所為有強姦法律之嫌。對私有財產的保護都已入憲了,這工資即是私產的組成,任何未經允許的強捐,其性質已然與搶劫無異了。縱然其收入輕巧,但每一分錢也是其勞動所得,即使是人家中獎得到的也是其個人所得,不存在分一杯羹的理由。以紅會領導的這種邏輯推導,則下一步無疑可直接向富翁開刀了,這與均貧富、吃他娘穿他娘的李闖並無差別。

所以,江蘇紅會所為所言,欠缺法律理性與慈善應有的人性光輝,多的是隱性暴力與民生怨懟。尤需注意的是,中國各界都應小心權力暴力,堅定地推進依法治國,在法律的範圍內行事,即使慈善也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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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強捐若是落進災民手上,【於情】還可接受。強捐若是落進官員口袋,【於理】不合更形同搶劫。貪腐查有實據而不嚴辦,才真箇是【有礙法治進程】。<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