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对日本法院华工案判决

西松建設案中被擄中國勞工和家屬爭取賠償(資料圖片)
圖像加註文字,西松建設案被擄中國原告最終和日方達成庭外和解。(新華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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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仙台高級法院做出二審判決,駁回二戰中國被強擄勞工案原告上訴。中國外交部表示反對。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周五(11月20日)在回答記者提問中說:「中國政府在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中宣佈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是著眼於兩國人民友好相處作出的政治決斷。」

他說:「我們對日本地方法院對這一條款任意進行解釋表示強烈反對。這一解釋是非法的、無效的。 」

日本共同社報道,二戰時被強擄到酒田港從事殘酷勞動的原中國勞工及遺屬13人此前提起訴訟,向日本政府及酒田市「酒田海陸運送」公司(原「酒田港灣運送」)索賠共1.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151萬元)。

日本仙台高級法院審判長小野貞夫承襲日本最高法院的判例駁回原告上訴稱:「1972年的日中聯合聲明已經放棄了個人索賠權」。

但小野再次認定了一審中已承認的強擄和強制勞動的事實,並表示「針對在精神及肉體上遭受巨大痛苦的受害者,希望能夠得到某種形式的救濟,強烈期待相關方做出真摯的努力」。

去年2月,山形地方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庭以「日中聯合聲明放棄了中國公民的個人索賠權」為由駁回了原告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