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兩兄弟因吃人被判12年監禁

圖像來源,ikram piracha
Published
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倆兄弟因為吃人而被法庭分別判處12年監禁。
今年4月,因為在這兩兄弟的家中發現了一個小孩的頭顱,引起輿論大嘩,穆罕默德·法曼·阿里和穆罕默德·阿里夫·阿里兩兄弟被逮捕。
兩人被控犯有褻瀆墳墓罪,周三(11日)法庭宣判罪名成立,加上其它幾項罪名,兩兄弟分別被判坐牢12年。
巴基斯坦的法律中沒有「食人」這項罪名,所以檢控方只能對他們以「褻瀆墳墓」的罪名提起訴訟。
阿里兄弟在2011年就因為同樣的罪名,曾被法庭判處過兩年監禁。
周三對阿里兄弟的宣判,是在旁遮普省的一個反恐法庭進行的,被告可以向旁遮普省的高級法院上訴。
除了褻瀆兒童墳墓罪行之外,對阿里兄弟的其它指控中還包括「傳播恐懼情緒」和「破壞他人財產」,這些罪行在巴基斯坦法律中屬於反恐法之內。
今年4月14日在他們家中發現一個小孩頭顱被捕後,阿里兄弟承認,他們把從墳墓中挖出的一個死小孩身上的肉做成咖喱飯吃掉了。
這兩兄弟在2011年曾因為同樣的罪行坐了兩年牢,去年5月才被釋放。
釋放這兩名「食人者」引起旁遮省當地人的公憤,所以兩人「夾起尾巴做人」,努力避開公眾的視線。
但是今年4月份,當地居民有人投訴說,聞到阿里兄弟家中有腐肉的臭味道。
警方隨後搜查了阿里兄弟居住的房子,發現了一個被切下的、本來葬在當地公墓裏的2歲孩子的頭顱。
(編譯:嵇偉 責編:尚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