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外交賄賂的危地馬拉前總統刑滿回國

圖像來源,AFP
- Author, 郭篤為
- Role, BBC中文網駐巴拿馬特約記者
- Published
曾因收受台灣陳水扁政府非法賄賂並洗錢而被美國引渡服刑的中美洲危地馬拉前總統阿方索·波蒂略(Alfonso Portillo)刑期屆滿獲釋,現已返國。
在2000年至2004間擔任危地馬拉民選總統的波蒂略,於周三(2月25日)早晨8時手提塑料袋走出美國科羅拉多州恩格爾伍德(Englewood)聯邦監獄,結束了在美21個月的刑期。
他向監獄外等待的媒體說:「數小時後我就會回到故鄉,我衷心感謝危地馬拉人民在這段時間的支持。」
經危地馬拉政府交涉,美方同意波蒂略搭乘商業航班返國,並未循例搭乘美國政府集體遣返非法移民專機;他搭乘的民航機在危地馬拉當地時間晚8時許(格林威治時間26日2時)降落首都曙光(La Aurora)機場時,受到大量支持者的歡迎。
現年63歲的前總統在貴賓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後以一般旅客身份通關,但入境後隨即獲得卸任總統的安全保護。
波蒂略在家人陪同下會見媒體時說:「5年零1個月的時間讓我重新思考和反省,我像浪子般返回故鄉;國家狀況不佳,我負有部分責任,我錯了!」
他宣佈無意作為公職候選人,因為這不是他的主要目標,並強調將致力於支持推動多元化運動的改革。

圖像來源,Reuters
25日上午起,名為「波蒂略主義者全國陣線」(Frente Nacional Portillista, FNP)的團體開始在曙光國際機場外集結,並售賣印有波蒂略相片的紀念品與海報;當班機抵達時,機場大廳外與出口已聚集約2000民眾,包括來自薩卡帕(Zacapa)地區為數眾多的印地安原居民。
2004年2月14日,危地馬拉法院通過撤銷波蒂略作為卸任總統所享有的免責特權,對他挪用公款及洗錢進行究責;而波蒂略卻在限制出境禁令送達邊防口岸前經泛美公路進入薩爾瓦多,隨後轉往墨西哥。
歷經長期交涉,墨西哥外交部於2006年10月30日同意危地馬拉政府的引渡要求,但在司法程序拖延下,直到2008年10月7日才以專機遣返。
2007年,波蒂略曾向中美洲法庭控告危地馬拉政府非法註銷他以卸任總統身份作為中美洲議會(PARLACEN)議員所享有的豁免權,但並未如願。
美國紐約州聯邦法庭在2010年1月對波蒂略利用當地銀行轉帳洗錢多達7千萬美元的行為進行起訴,其中包括國防部1500萬美元採購經費和台灣捐贈中小學校圖書室的250萬美元合作基金,並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將其引渡至紐約受審。
獲悉美方引渡要求後,波蒂略在2010年1月26日曾企圖由加勒比岸海路偷渡到鄰國伯利茲(Belize)時落網;2011年8月26日,危地馬拉憲政法院宣判引渡要求並不違憲。
2013年5月24日,波蒂略被送上美國司法部專機送往紐約,成為危地馬拉有史以來首位被引渡往國外受審的總統。
2014年3月18日,波蒂略在紐約開庭時向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法官認罪,供稱來自台灣駐危地馬拉大使館的250萬美元「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支票並非兩國合作項目款項,而是台灣陳水扁政府要求保證兩國維持外交關係的外交賄賂,並以支票抬頭為其本人佐證。
詹姆斯‧帕特森法官在3個月後宣判,波蒂略利用紐約的銀行將250萬美元非法所得轉往第三國構成洗錢罪,判其繳交同額罰款並服刑60個月;由於他已在危地馬拉服刑39個月,在美國服刑21個月後獲釋。
台北外交部與台灣駐危地馬拉大使孫大成在波蒂略被紐約聯邦法官起訴時一再強調,250萬美元為波蒂略盜用兩國合作項目資金,外交賄賂指控並不屬實。
在作為台灣外交主要板塊的中美洲,薩爾瓦多前總統弗朗西斯科‧弗洛雷斯(Francisco Flores)也因在1999至2004年任內「挪用」台灣合作項目資金多達1500萬美元並一度逃亡5個月迴避法院傳訊,隨後在2014年9月5日主動投案。
(責編:威克)




























